中国周易信息研究会章程




第一章    总    则

  1. 本会名称为:中国周易信息研究会

  2. 为了弘扬中国信息预测科学,我们特成立中国周易信息研究会。本会是应广大科学预测研究者、爱好者的热切要求和盼望下创办的非赢利、非政治的民间社团。

  3. 本会的宗旨是:致力于与各地预测学研究者和爱好者共同探索信息预测科学的奥秘,发挥预测潜能,培养预测学人才,推动信息预测科学的发展。

  4. 本会总部设在上海市。

第二章    任    务

  1. 广泛联系各地的预测学研究者、爱好者、预测学研究组织及团体,增进友好情谊,开展经验交流。

  2. 为会员单位提供信息咨询服务。

  3. 组织研讨会和学术交流活动。

  4. 研究、开发各种预测软件。

  5. 进行信息的收集、分析、管理和发布。

  6. 通过各种渠道,提高会员的知名度,协助企业开拓市场。

第三章   会    员

  1. 本会采取团体会员和个体会员制。

本会采用最新会员制,会员分二个等级。凡承认本会章程的企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个人均可申请入会。在提出申请并经本会常务理事会议批准后,即成为本会会员,并由本会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本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。

  1. 会员的权利:
  1. 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  2. 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;

  3. 享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
  4. 对本会的工作进行批评和监督;

  5. 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
  1. 会员的义务:
  1. 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决议;

  2. 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;

  3. 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

  4. 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出建议。

  1.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

  2. 会员如有严重损害本会利益和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本会理事会议或常务理事会议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,并注销会员证。

第四章   组    织

  1. 全体理事会议为本会最高权利机构。全体理事会议由会长一人、副会长若干人、常务理事、理事若干人组成。常务理事、理事由各方面人士及团体会员负责协商产生。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。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:

  1. 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;

  2. 审议和批准本会的工作报告;

  3. 制定和修改本会的章程,制定本会内部的管理制度;

  4. 决定本会的终止;

  5. 筹备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;

  6.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;

  7.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等;

  8. 决定副秘书长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和罢免;

  9. 推选名誉会长,聘请顾问;

  10. 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;

  11. 决定本会的其它重大事项。

  1. 本会设秘书长一人,副秘书长若干人,协助会长、副会长处理日常工作。

  2. 在本会全体理事会闭会期间,由常务理事会行使其职权。常务理事会由会长、副会长、常务理事、秘书长组成。常务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:

  1. 执行全体理事会议的决议;

  2. 领导所属办事机构,负责本会的日常工作;

  3. 根据会长的提请,从理事中任命副秘书长;

  4. 根据申请批准接纳会员;

  5. 对全体理事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。

  1. 本会全体理事会议、常务理事会议由会长或副会长主持。全体理事会议由常务理事会决定召开,一般每年一次。常务理事会议由会长决定召开,一般每半年一次,必要时可临时召开。

  2. 本会可聘请若干名知名人士担任顾问。

  3. 本会根据工作需要,设立精干的办事机构,负责人由会长聘任。

  4. 本会专、兼职工作人员均实行聘任制。

  5.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:
  1.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;

  2.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、常务理事会议的落实情况;

  3. 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。

  1.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:
  1. 主持开展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年度计划;

  2. 协调、开展本会的工作;

  3. 提名副秘书长及各主要负责人,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;

  4. 决定本会专、兼职工作人员的聘用;

  5. 处理其它日常事务。

第五章   经    费

  1. 本会的经费来源:
  1. 会员会费;

  2. 社会团体及个人的捐赠;

  3.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;

  4. 利息;

  5. 其他合法收入。

  1. 本会的经费开支:
  1. 举办会员聚会、工作会议的开支;

  2. 研究、开发各种预测软件开支;

  3. 开展研讨会和学术交流活动,信息服务等所需开支;

  4. 本会办事人员的工资和其它日常行政性开支。

  1.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本会事业的发展,不得在会员中分配。

  2.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,保证会计资料合法、真实、完整。

  3.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。会计不得兼任出纳。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,实行会计监督。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,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。

  4. 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侵占、私分和挪用本会的资产。

第六章   附    则

  1. 本章程经本会全体理事会议通过后实施。章程的修改,须经全体理事会议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。

  2.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。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,本章程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一些必要的非原则性的变通,可经常务理事会做出暂行决定,在下一届理事会通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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