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 则
本会名称为:中国周易信息研究会
为了弘扬中国信息预测科学,我们特成立中国周易信息研究会。本会是应广大科学预测研究者、爱好者的热切要求和盼望下创办的非赢利、非政治的民间社团。
本会的宗旨是:致力于与各地预测学研究者和爱好者共同探索信息预测科学的奥秘,发挥预测潜能,培养预测学人才,推动信息预测科学的发展。
本会总部设在上海市。
第二章 任 务
广泛联系各地的预测学研究者、爱好者、预测学研究组织及团体,增进友好情谊,开展经验交流。
为会员单位提供信息咨询服务。
组织研讨会和学术交流活动。
研究、开发各种预测软件。
进行信息的收集、分析、管理和发布。
通过各种渠道,提高会员的知名度,协助企业开拓市场。
第三章 会 员
本会采用最新会员制,会员分二个等级。凡承认本会章程的企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个人均可申请入会。在提出申请并经本会常务理事会议批准后,即成为本会会员,并由本会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本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。
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 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; 享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 对本会的工作进行批评和监督; 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;
享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对本会的工作进行批评和监督;
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决议; 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; 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 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出建议。
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决议;
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;
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
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出建议。
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
会员如有严重损害本会利益和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本会理事会议或常务理事会议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,并注销会员证。
第四章 组 织
全体理事会议为本会最高权利机构。全体理事会议由会长一人、副会长若干人、常务理事、理事若干人组成。常务理事、理事由各方面人士及团体会员负责协商产生。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。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:
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; 审议和批准本会的工作报告; 制定和修改本会的章程,制定本会内部的管理制度; 决定本会的终止; 筹备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;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;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等; 决定副秘书长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和罢免; 推选名誉会长,聘请顾问; 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; 决定本会的其它重大事项。
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;
审议和批准本会的工作报告;
制定和修改本会的章程,制定本会内部的管理制度;
决定本会的终止;
筹备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;
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;
决定设立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等;
决定副秘书长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和罢免;
推选名誉会长,聘请顾问;
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;
决定本会的其它重大事项。
本会设秘书长一人,副秘书长若干人,协助会长、副会长处理日常工作。
在本会全体理事会闭会期间,由常务理事会行使其职权。常务理事会由会长、副会长、常务理事、秘书长组成。常务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:
执行全体理事会议的决议; 领导所属办事机构,负责本会的日常工作; 根据会长的提请,从理事中任命副秘书长; 根据申请批准接纳会员; 对全体理事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。
执行全体理事会议的决议;
领导所属办事机构,负责本会的日常工作;
根据会长的提请,从理事中任命副秘书长;
根据申请批准接纳会员;
对全体理事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。
本会全体理事会议、常务理事会议由会长或副会长主持。全体理事会议由常务理事会决定召开,一般每年一次。常务理事会议由会长决定召开,一般每半年一次,必要时可临时召开。
本会可聘请若干名知名人士担任顾问。
本会根据工作需要,设立精干的办事机构,负责人由会长聘任。
本会专、兼职工作人员均实行聘任制。
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;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、常务理事会议的落实情况; 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。
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;
检查会员代表大会、常务理事会议的落实情况;
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。
主持开展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年度计划; 协调、开展本会的工作; 提名副秘书长及各主要负责人,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; 决定本会专、兼职工作人员的聘用; 处理其它日常事务。
主持开展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年度计划;
协调、开展本会的工作;
提名副秘书长及各主要负责人,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;
决定本会专、兼职工作人员的聘用;
处理其它日常事务。
第五章 经 费
会员会费; 社会团体及个人的捐赠;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; 利息; 其他合法收入。
会员会费;
社会团体及个人的捐赠;
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;
利息;
其他合法收入。
举办会员聚会、工作会议的开支; 研究、开发各种预测软件开支; 开展研讨会和学术交流活动,信息服务等所需开支; 本会办事人员的工资和其它日常行政性开支。
举办会员聚会、工作会议的开支;
研究、开发各种预测软件开支;
开展研讨会和学术交流活动,信息服务等所需开支;
本会办事人员的工资和其它日常行政性开支。
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本会事业的发展,不得在会员中分配。
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,保证会计资料合法、真实、完整。
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。会计不得兼任出纳。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,实行会计监督。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,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。
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侵占、私分和挪用本会的资产。
第六章 附 则
本章程经本会全体理事会议通过后实施。章程的修改,须经全体理事会议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。
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。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,本章程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一些必要的非原则性的变通,可经常务理事会做出暂行决定,在下一届理事会通过。